丽江市“十三五”文化发展专项规划(之六)

来源:丽江日报 日期:2017-08-02 03:57:00 【字体: 视力保护色:

  六、构建对外文化开放与合作体系

  (一)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

  依托国家部委开展的国家文化年、中国文化节、“感知中国”“欢乐春节”等品牌活动和中国—南亚博览会、中国—南亚商务论坛、BCIM论坛(孟中印缅地区合作论坛)、汽车集结赛等会展平台,加强丽江与南亚东南亚的文化交流合作,推动丽江本土优秀文化品牌走向世界。加强与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、国际展览业协会、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等国际会展组织的合作,吸引他们来丽江举办国际会展活动;依托丽江丰富的世界遗产和民族文化资源,积极开展丽江文化论坛、丽江非物质文化艺术节等文化交流活动,大力搭建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平台,把丽江建设成为国际人文交流基地。

  (二)对外文化交流创新体制构建

  坚持政府统筹、社会参与、官民并举、市场运作,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贸易两手抓,进一步健全对外文化交流的长效机制。构建人文交流机制,把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,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、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。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,努力拓展文化出口渠道,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,以企业为主体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,把具有丽江特色、丽江风格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。

  (三)创新文化交流的路径与模式

 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运作方式和机制创新。创新对外文化交流运作方式,探索市场化、商业化、产业化的运作路径,让丽江文化更好地走进国外主流社会,打造更多具有特色的文化交流品牌。创新对外文化传播手段,综合运用演出、展览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、互联网等多种传播渠道,以外国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交流,力求实现“丽江内涵、国际表达”。在坚持“以我为主、为我所用”的原则下,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、先进技术、管理经验,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。

  第六章 “十三五”文化发展的保障措施

  一、提高思想认识

  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思想,牢固树立并认真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不断推进理论创新、文化创新。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,深刻认识文化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,把文化工作纳入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。加快文化改革发展,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,增强国家意识、法治意识、生态保护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,倡导科学精神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。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、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。

  二、加强组织协调

  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。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,明确工作机构,及安全保障机制和目标考评体系。加大对各级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、检查和考核力度。提高服务意识,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;提升服务水平,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。协调好各部门的资源,释放市场主体活力。充分调动包括社会组织、民间学者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,促进丽江文化与经济、政治、社会、生态的协调发展。

  三、加大投入力度

 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,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,设立市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。探索文化投入模式,发展和完善多元化、社会化文化艺术资助体系。参照国家艺术基金的办法,设立丽江民族文化艺术基金,重点围绕创作生产、宣传推广、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。依法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,推进文化资源经过生产转化、管理经营和入市融资,尽快融入文化生产、文化产品消费和公共文化活动之中。探索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的推动机制,鼓励采用政府购买、政策资金扶持来拉动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文化建设。加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投入,通过贷款贴息、项目补助、奖励重点项目等方式,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。积极向上争取,加大贫困地区、少数民族地区、革命老区文化建设和文化扶贫财政转移支付力度。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,确保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和重大文化惠民建设足额投入。

  四、构建服务平台

 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转变,变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,提升服务意识,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协调平台,着力解决文化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文化发展在项目审批、财税、金融、社保、土地、贸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,着力构建促进文化发展的“绿色通道”。整合文化信息资源,打造文化服务平台,加快培育文化中介服务组织,为文化建设提供平台支撑。

  五、加强法制建设

  根据国家及云南省文化保护法规,推进实施《云南省纳西东巴文化保护区保护条例》,建议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出台《丽江市文化遗产保护暂行办法》《永宁摩梭文化保护区保护条例》《永胜他留文化保护区条例》等专项法规。加强文化行政执法力度,建设一支熟悉文化执法工作、业务素质强的文化执法队伍,提升丽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,为文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
  六、营造良好环境

 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。围绕文化建设发展,充分利用网络、电视、报刊等媒体,唱响“丽江声音”,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文化建设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,提升群众文化发展与保护意识,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。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,加大对各类文化政策、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,讲好“丽江故事”。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和生态文化素质,推进文化教育发展,形成团结互助、积极向上、和谐共建的社会氛围。(完)